苹果联合创始人罗恩·韦恩(Ron Wayne)在接受彭博电视台采访时说,“创立苹果公司像是抓住了老虎的尾巴,不能一直抓着,又不能放手。如果当初选择跟乔布斯一起拼搏,我将会富甲天下,却不幸英年早逝,自已最好还是离开,去做些别的事情”。
1976 年 4 月 1 日,韦恩与乔布斯、沃兹尼克(Steve Wozniak)共同创立苹果公司。12 天后,他回到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(Santa Clara)登记处,从合伙协议中除去了自已的名字(所持苹果股票作价 2300 美元出售)。当时他亲自拟定的协议中,他占股 10%,乔布斯和沃兹尼克分别占股 45%。如果没有卖掉自已的股份,韦恩现在的身价是 350 亿美元。而离开苹果后,他的事业一直不太顺利。
韦恩经常被问到是否后悔出售苹果股权,他一直的回答是“那是在当时情况下最理智的选择”。他对彭博电视台说,“他们(指乔布斯和沃兹尼克)理解我为何退出。我有其他产业,面临债务问题。既然这是一家公司而不是企业,如果失败了,我将背上 15000 美元的债务,我不知道如何解决。”
同时你也没能够在晚上睡觉前说声我今天做了了不起的事。